反传中心网

手机访问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法律法规| 反传图片| 网络传销| 安徽省| 广西区| 湖南省| 湖北省| 贵州省| 东北三省| 陕西省| 山东省| 河南省|
反传销网
关键词

1040传销内幕:好多的人成不了富一代,却成了“负人”的后代?

发表时间:2021-08-17文章来源:反传君总浏览数:
“西部开发的国家扶持项目,能够解决就业,带动当地经济,目标是培养现代化商人,造就千万资产的人,实现中国梦”;“投资69800元的入门费,两三年内赚到10

“西部开发的国家扶持项目,能够解决就业,带动当地经济,目标是培养现代化商人,造就千万资产的人,实现中国梦”;“投资69800元的入门费,两三年内赚到1040万元,就可以拿钱出局”……这些,都是“1040阳光工程”(又名“1040连锁经营业”)承诺给众多投资者高额投资回报。“1040阳光工程”凭借着将近150倍的金额回报,以及种种诱人的好处,瞬间进入大家的视野。

1040传销内幕:好多的人成不了富一代,却成了“负人”的后代?

“1040”传销蛊惑人心的宣传册

是致富机遇?还是荒诞骗局?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检察官剥茧抽丝,逐渐揭开“1040阳光工程”的真实内幕。

名利双收,神奇的“1040”阳光工程2014年5月,在南京工作的张女士在一次与朋友的谈话中,得知了一个名叫“1040阳光工程”的国家扶持的项目。谈话过程中,张某向张女士介绍“只要交纳69800元,就能在两三年内赚到1040万元”等等“1040阳光工程”项目的诸多好处。

最初,张女士心中还是带有一丝顾虑,但在接下来的七天时间里,张某带着张女士走家串户去拜访已经投资了“1040阳光工程”的人,这些人不断地向张女士宣传着项目的种种好处,并强调这是国家“暗中扶持”的项目,不要声张。张某向张女士介绍,每个入门者需要交纳6.98万元,作为购买份额的费用,在一个月左右便会返还1.9万元。

只要交纳了这6.98万元,就成为了“1040阳光工程”的主任,可以发展身边的亲朋好友加入项目,每介绍一个新人都会获得分红。介绍3个人就会升级成“经理”,介绍人数达到29人,就会升级为项目的“老总”,“老总”可以投资国家的航天、电力、高铁等大型项目,年轻人则可以被选拔成为国家干部。

最终,在巨大的利益回报诱惑下,张女士顾不上心中的疑虑,迅速办理了一张银行卡,交纳6.98万元,投资了这个“1040阳光工程”项目。

暗藏玄机

检察官剥茧抽丝寻真相

2017年11月,多名群众报案称,其在他人介绍下参加“1040阳光工程”项目,交纳了6.98万元作为入门资格,直接以发展成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导致多人被骗。

这个所谓的“1040阳光工程”,到底是一个致富的投资项目,还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骗局?承办检察官仔细听取了证人的证言,经过认真分析,发现了“1040阳光工程”的诸多疑点。首先,“将近150倍的投资回报”“国家暗中扶持项目”等等好处,的确能瞬间让人动心,但过于荒诞。

其次,所谓“1040阳光工程”项目并没有实体业务,也没有实际的经营产品或服务,更不存在其宣传的新型“经济模式”,最后,一个项目的好坏要看投入产出比或者未来的发展前景等等,但“1040阳光工程”违背市场规律,甚至触碰了道德底线。以发展成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利用新投资人的钱来向老投资者支付投资回报,以制造赚钱的假象进而骗取更多的投资,是典型的“庞氏骗局”,属于非法传销行为。

2018年1月,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依法对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的犯罪嫌疑人董某甲、董某乙、张某批准逮捕。

传销诈骗

隐藏在阳光下的黑暗

2018年3月到5月期间,犯罪嫌疑人董某甲、董某乙、张某三人陆续被抓获归案。经审查,三名犯罪嫌疑人对组织参加传销活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令承办检察官惊讶的是,这个“1040阳光工程”,背后竟存在着巨大的传销链。截至三人被抓获时,犯罪嫌疑人董某甲、董某乙、各管理、发展下线达50余人;犯罪嫌疑人张某管理、发展下线达40余人。

参与人员包括了合肥、南京、徐州等多个省市地区。2018年12月5日,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依法对三人提起公诉。最终,被告人董某甲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被告人董某乙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人,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0元;被告人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检察官说法:仅仅是一句不着边际的承诺,就让很多幻想一夜暴富的人丧失了理智,人一旦丧失理智,对事物的认知便会下降。再加上一般非法传销的组织者都会有一套完善的话术,并且善于找到被骗者心理上的弱点。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财富需要靠自己勤劳的双手去一点一滴地创造,想要投机取巧,反而会适得其反。

微信咨询
(请扫码咨询反传销365网的霄云老师微信号码)
霄云老师热线:18600831054(8:00-21:00咨询)
免责声明:以上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权,请及时联系Email:fcx365cn@163.com,我们将迅速处理。如您想转载本站文章,请注明出处。
相关内容检索:
什么是传销,曝光传销
已有0人评论 我有话说相关内容阅读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反传销中心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反传销365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网站电子邮箱:fcx365cn@163.com。
今日推荐

“如果你真的爱我,那就一起做行业上平台!”传销女孩子常说的话

传销是一种非法行为,因为参与的人多了往往会给社会带来严...

传销解救:小心传销分子利用网络交友骗人入伙

右江区市场监管局联合百色市公安局右江分局开展打击传销专...

家庭成员被传销骗走怎么办?如何拯救被传销洗脑的人?

众所周知,参与传销是害人害己,碰不得的。一旦被传销洗脑...

规范直销

反传销365网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免责申明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Powered by 民间专业、权威性的反传销救助寻人网站平台
Copyright © 2015-2023.Reserved 反传销365网版权所有

反传销中心网

QQ在线咨询
反传咨询电话
18600831054
QQ在线咨询
120742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