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本无罪,只是传销毁其名(3) 微商的规与法
健康发展建立微商的规与法
央视曝光假面膜事件备受业界关注以来,不管是小作坊所为还是面膜本身问题,在经历2014年混乱无序的野蛮式增长后,化妆品微商渠道的行业监管工作已迫在眉睫。现在微商(朋友圈电商)成了“传销”的代名词,而那篇揭露微商们用PS手段展示虚假收入、虚假聊天记录、虚假发货做法的也引发巨大争议。其次,很多做微商卖假货严重的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甚至走向刑事判罚的道路,这就需要国家为此立法。
近日,中华全国工商联合会美容化妆品业商会颁布了首部《中国化妆品微商标准(执行草案)》(以下简称《标准》),明确了微商的资格,无论是企业或个人从事美容化妆品微商行业均需要获取从业资格证书。同时这项《标准》对化妆品品牌和产品的规范、化妆品微商从业规范、运营和服务规范均有严格的规定,其中明确要求微商所经销的产品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商标注册证、卫生许可证、产品备案信息及批准文号、商标注册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而以个人为单位的经营者,需到当地的工商部门注册,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所售产品和外包装必须符合化妆品的相关法律规定与标准。除此之外,对化妆品微商的售后工作也做了一些规定,不管是个人行为还是企业行为,任何微商都应建立完善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机制,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最大保障。微商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方征宇表示,该《标准》还会从源头上规范微商渠道内强制代理、多层代理等一系列无准则、无监管的“行业乱象”。
《标准》法案的提出,恰恰迎合了微商走向规范化时代的迫切需求,维护了消费者权益,同时能够在法理上限制微商继续野蛮生长,相信不久的未来,微商能够以一个全新的面貌展现在媒体与消费者的视野中。▲
来源:直销报道网
霄云老师热线:18600831054(8:00-21:00咨询)
- 派币还能挣钱吗?是传销币吗?现在进入要谨慎
- 揭秘六大新型网络传销,传销的惯用名词
- 因轻信“金融大师”网友网友诱导 一女子网络上被骗7万余元
- 小心:同学,你以为在兼职?却可能是骗子们“引流”的“帮凶”!
- 微聚焦:“名人代言、专家站台” 此类非法集资得小心!
- 全员“炒玉”的公司(一)应聘“抢购专员” 重逢“击鼓传花”?
- 警惕!假公益真传销,瑞金多人被“善德馨”平台骗650余万元!
- 提高警惕!一种“新型传销”出现了!
- 记者揭穿“聪明药”助考骗局,切勿交了“智商税”
- “铸源智家”“永倍达”存在风险预警提示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反传销365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网站电子邮箱:fcx365c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