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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攒房网”传销案:4名被告分别判3年至1年2个月不等的刑期

发表时间:2021-04-23文章来源:李旭反传团队总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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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听说过这样一家房产公司吗?缴纳12000元购房意向金成为公司会员,不但可以低价团队买房,发展会员加入还是能赚钱!攒房网以移动互联网+众筹创业+房地产去库存模式,采用拉人头、缴纳入门费的形式实施传销诈骗活动。

4月18日,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时某岩、鲍某胜、李某伟、李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宣判,4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二个月不等的刑罚。

德州“攒房网”传销案:4名被告分别判3年至1年2个月不等的刑期
 
以低价团购买房为名 开展传销活动

据裁判文书网显示,被告人李某伟供述,2014年其和时某岩共同成立了德州百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其是公司法人代表,时某岩是股东。2016年4月,又共同成立了攒房网公司,法人代表是时某岩,其是股东。

攒房网的运行模式和资金分配情况开始的时候是其和时某岩商量制定的,要求每个人交纳12000元购房意向定金后成为公司会员,在攒房网公司购房的时候可以抵扣12000元房款。交购房意向定金的人也可以加盟独立经纪人,经纪人可以上传房源信息,介绍会员,每介绍一个人还能分得1000元的推广费,介绍的购房客户购房成功的,可以收取一定的佣金。

据多位证人证言证实,有买房意愿的预备会员通过交纳12000元购房定金可以成为山东攒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攒房网的普通会员,不能退款,但可以抵房款,可以享受会员购房,奖励模式分为个人网和公排网。

每发展一名下线会员,会获利1000佣金作为奖励,下线会员1-5级,每人提成佣金1000元,达6-7级时提成佣金为500元,当提成达到10万元时,可以提成一半,剩余部分转为平台积分,用于购房款,当发展会员人数达40人时,公司颁发独立房产经纪人证书。

公司还采用“三三复制,电脑公排”的模式,直接下线会员达三人后,自动转为再下一级会员,当下线会会员达到三级12人时,未再发展下线会员则自动出局。

德州“攒房网”传销案:4名被告分别判3年至1年2个月不等的刑期

涉案1300多万 发展下线1000多人

经审理查明,2016年4月份,被告人时某岩、李某伟合伙成立山东攒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同年7月份,被告人时某岩通过王某9(另案处理)结识被告人鲍某胜及张某1、肖某1(均另案处理),后被告人时某岩、鲍某胜、李某伟及张某1、肖某1共同制定经营及奖励模式。

以交纳12000元“意向购房定金”成为该公司“房产经纪人”团购低价买房、获取提成为名,以推荐他人加入该传销组织,可以获得层层奖励为诱饵,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及返利依据。

以被告人鲍某胜为第一层级的传销组织,层级达十级以上,直接或间接发展传销人员1084人,吸收传销资金1300.8万元。

其中,被告人李某于2016年8月加入该组织后,按照被告人鲍某胜安排,为前来咨询人员讲解公司经营及奖励模式,直接或间接发展传销人员三级以上78人,吸收传销资金93.6万元。

2019年7月8日、9日,被告人时某岩、李某伟先后被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同年7月10日,被告人鲍某胜被天津铁路公安处德州站派出所民警抓获,后协助该所民警将被告人李某在德州火车站出站口抓获。

德州“攒房网”传销案:4名被告分别判3年至1年2个月不等的刑期

法院审理后认为

被告人时某岩、鲍某胜、李某伟、李某以团购低价买房为名,要求参加者以交纳12000元“购房意向定金”折抵购房款的方式获得会员资格,按攒房网公司制定的发展会员奖励制度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为打击犯罪,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根据被告人时某岩、鲍某胜、李某伟、李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相关法律之规定,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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