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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净赚7000多元 然后被罚50万!实为层层招“代理”传销

发表时间:2021-10-30文章来源:深圳市场监管总浏览数:
相信常刷朋友圈、公众号的朋友,肯定熟悉,朋友圈很多微商,推广的“内衣裤”“减肥产品”,甚至还有“女性日用品 ”等广告动态。会有朋友觉

相信常刷朋友圈、公众号的朋友,肯定熟悉,朋友圈很多微商,推广的“内衣裤”“减肥产品”,甚至还有“女性日用品 ”等广告动态。

TA净赚7000多元 然后被罚50万!实为层层招“代理”传销

会有朋友觉得奇怪,怎么刚开始才刷到一两个人,后续发现越来越多身边好友、同事,也纷纷加入了所谓的“代理”了?

晒自己的收款截图、展示自己“盈利”可观等,说到这,你可能猜到了,是的,别怀疑!TA们很有可能存在,涉嫌传销的违法行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近就查到一个销售卫生巾的传销组织,一起来看看到底怎么回事?

TA净赚7000多元 然后被罚50万!实为层层招“代理”传销

2021年2月27日,根据12315系统转来举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南山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深圳谷缇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涉嫌虚假宣传的行为进行了初步调查,发现当事人存在涉嫌传销的违法行为,南山监管局于2021年3月4日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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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查情况

1、当事人主要从事一款品牌为“NNA”(化名)的片羽零感卫生巾的生产销售。当事人于2021年2月下旬通过其微信公众号开启“NNA”官方合伙人招募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NNA官方合伙人,限时半门槛只需7900元(100盒货),享受权益:

①拥有价值13900元NNA卫生巾;

②内招期成为合伙人可享受营业额2%全球分红;

③招纳一名官方合伙人每盒奖励18元(招纳合伙人一次性购买7900元“100盒货”则可奖励1800元);

内招期直招5名合伙人团队(团队人数达到20人可申请为“分公司”“经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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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次性购买100盒NNA产品(价值7900元)经区域经销商授权后,可以成为推广会员,其权益如下:

①享受790元/箱(10盒/箱)的补货权益;

②成功推荐推广会员,直接奖励18元/盒,间接推荐奖励3元/盒(公司建议)。

举例,推广会员A推荐B成为推广会员后,可以获得直接推荐奖励1800元;推广会员B推荐C成为推广会员后,推广会员B可以获得直接推荐奖励1800元,推广会员A可以获得间接推荐奖励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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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可以享受“公司”直播产品销售额的30%奖励;

④赚取零售差价(NNA片羽零感卫生巾的零售价为138元/盒);

⑤当推荐推广会员达到20名,可提交成为区域经销商申请,经公司审核通过,可成为“分公司”。

经查明,截止2021年3月2日,当事人共招募经销商8家,销售“NNA”品牌片羽零感卫生巾300盒,销售总额1.65万元,销售利润收入为7425元。

当事人以高提成、高奖励为幌子吸引用户缴纳费用加入成为经销商、合伙人,取得发展其他人加入的资格,发展其他人加入后形成上下层级,其每发展一个下级成为合伙人以上级别都可获得直接和间接推荐奖励。导致谁先加入谁在上线,先加入者从后加入者中获取收益。

用户发展的下线人员数量越多,其提成奖励也就越多,将远远超过其加入时缴纳金额。其行为具备“交纳费用取得加入和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介绍发展人员加入”、“人员形成上下层级利益分配关系”的传销主要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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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确凿,还有什么可狡辩的!

二、查办结果

当事人上述行为构成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所列的组织传销行为。”

依照《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南山监管局于2021年8月3日做出如下处罚:处以罚款5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7425元,罚没合计507425元。

深圳打传工作已开展多年,传销行为已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但仍有不少经营者对传销的认识不到位,或是企图打擦边球,稍不注意就会触及严打传销的法律红线,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微商、电商等领域经营者,切勿以身试法,合法经营,良性经销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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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拉人头、收“入门费”、按上下层级抽佣金返利计酬的都不是好东西!

我们对传销零容忍,高压严打不放松!

[此文来源:深圳市场监管,版权说明:以上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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