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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层出不穷的“短视频”类传销骗局,内幕让人触目惊心!

发表时间:2021-08-25文章来源:网络转载总浏览数:
只需要一部手机,在某短视频平台不停点赞,就能“轻松赚钱”“月入过万”。近年来,一种打着“区块链”“短视频”等概念为幌子,以“0元看视频做任务赚钱”为噱头的传销活动层出不穷。执法部门统计出的数据更是触目惊心,发展的会员从数千万到数百万人不等。

只需要一部手机,在某短视频平台不停点赞,就能“轻松赚钱”“月入过万”。近年来,一种打着“区块链”“短视频”等概念为幌子,以“0元看视频做任务赚钱”为噱头的传销活动层出不穷。执法部门统计出的数据更是触目惊心,发展的会员从数千万到数百万人不等。


触目惊心!“短视频”类传销骗局涉案人数从数千万到数百万人不等


2020年8月,杭州市西湖公安分局破获“秘乐短视频”重大网络传销案,据统计,“秘乐短视频”从上线运营至案发,在各地设立市县合伙人,发展各级会员7000余万人,涉案资金高达11.63亿元。

 

经查,金某某、张某等人于2019年10月起商量成立一家短视频公司,之后于11月28日在杭州市上城区注册成立浙江秘乐魔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金某某任公司法人代表、CEO,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张某、许某、姜某、孙某某等人作为公司股东、高管,各自分工组织传销活动。

 

公司成立伊始就向社会公众推出其自行研发的“秘乐短视频”APP,以看视频可以获取利益为名,以某某号二维码作为邀请码向社会公众推广会员加入,按照某某号先后顺序组成层级,层级越高获取的利益越多。

 

该公司以“秘乐短视频”APP作为传销活动的平台,制定了合伙人制度、会员加入制度、会员变现制度等一整套规则,在平台内设置虚拟产品以及各种升级规则,以新会员充值金额作为老会员提现的资金来源,以租赁境外服务器开设链接账号以及系统内设置集市作为会员变现通道。

 

2020年8月,西湖区公安分局对浙江秘乐魔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7.29”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立案侦查,在杭州、江苏徐州、浙江苍南等地一举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金某某、张某、许某等13人,在山西太原抓获犯罪嫌疑人孙某某。

 

2021年8月18日,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人民检察院对外披露“蚂蚁短视频”特大网络传销案。据统计,“蚂蚁短视频”从上线运营至案发,在5个月时间内以“区块链”“短视频”等概念为幌子,发展人员430万余人,其中实名认证290万余人,涉案资金共计7400万余元。


触目惊心!“短视频”类传销骗局涉案人数从数千万到数百万人不等

 

经查明:2020年4月至2020年9月间,被告人卢某龙与被告人马某贤、雷某、曹某彬、时某辉等人共同计议后,由卢某龙负责投资、运营“蚂蚁短视频”APP、“火蚁”交易网站,由马某贤、雷某、曹某彬、时某辉等人负责推广市场及销售蚂蚁币,由被告人孙某某负责记账、资金结算等。

 

以“区块链”“短视频”等概念为幌子,宣称可以0元看视频做任务赚钱,要求参加者缴纳2元钱认证费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后通过发展其他人员加入,获取更高的会员等级、购买“蚂蚁币”兑换更高等级的任务包等方式,赚取更高的收益,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目前该项目已发展人员430万余人(实名认证290万余人),人员层级共计366层,涉案资金共计7400万余元。目前,公安机关已追缴赃款5400万余元,查封房产6套。

 

2020年9月9日,卢某龙、马某贤、雷某、曹某彬、时某辉、孙某某被抓获归案,后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睢宁县人民检察院认为,上述6名被告人以推销商品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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