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传中心网

手机访问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法律法规| 反传图片| 网络传销| 安徽省| 广西区| 湖南省| 湖北省| 贵州省| 东北三省| 陕西省| 山东省| 河南省|
反传销网
关键词

江西省赣州经开区法院公开宣判一传销涉恶案

发表时间:2020-07-30文章来源:反传销中心网总浏览数:
在赣州蓉江新区潭口镇、南康区等地,以暴力、引诱、胁迫被害人加入其传销组织,骗取财物。多次实施非法拘禁、抢劫等违法犯罪行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秩序

近日,江西省赣州经开区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陈某等6人涉恶一案,依法判处陈某等6人犯抢劫罪、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十万元至一万元不等,并责令被告人陈某等人共计退赔被害人82878.69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姜某、杨某昌、张某、杨某群、李某均为传销组织成员,长期在赣州从事传销活动。该传销组织内部分为经理、主任、线下主任、管家、业务员五级,管家、业务员在上线的指示下,对被骗至传销窝点的新人采取搜身、威胁、侮辱体罚甚至殴打等方式限制其人身自由,逼迫被害人加入传销组织,同时迫使被害人交出现金或告知银行、微信取款密码,获取被害人金钱。该传销组织形成了由首要分子、骨干成员、积极参加者、一般成员共同参与的犯罪团伙,对多名被害人实施非法拘禁,多次抢劫被害人财物且金额巨大。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等人,为非法获取他人钱财经常纠集在一起,长期在赣州蓉江新区潭口镇、南康区等地,以暴力、引诱、胁迫被害人加入其传销组织,骗取财物。多次实施非法拘禁、抢劫等违法犯罪行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给被害人及被害人家庭带来严重经济损失和巨大的精神伤害,已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依法应从严惩处。据此,法院作出以上判决。(陈瑜青 李恬 记者 吴明河)

微信咨询
(请扫码咨询反传销网的霄云老师微信号码)
霄云老师热线:18600831054(8:00-21:00咨询)
免责声明:以上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权,请及时联系Email:fcx365cn@163.com,我们将迅速处理。如您想转载本站文章,请注明出处。
相关内容检索:
什么是传销,曝光传销
已有0人评论 我有话说相关内容阅读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反传销中心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反传销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网站电子邮箱:fcx365cn@163.com。
今日推荐

“如果你真的爱我,那就一起做行业上平台!”传销女孩子常说的话

传销是一种非法行为,因为参与的人多了往往会给社会带来严...

传销解救:小心传销分子利用网络交友骗人入伙

右江区市场监管局联合百色市公安局右江分局开展打击传销专...

家庭成员被传销骗走怎么办?如何拯救被传销洗脑的人?

众所周知,参与传销是害人害己,碰不得的。一旦被传销洗脑...

重磅推荐
规范直销

反传销网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免责申明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Powered by 民间反传人士霄云老师创建的反传销网站
Copyright © 2014-2024.Reserved 反传销365网版权所有

反传销网

QQ在线咨询
反传咨询电话
18600831054
QQ在线咨询
120742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