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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尧都区公安局打击“微创联盟”传销网站

发表时间:2019-12-30文章来源:反传销中心网总浏览数:
近日,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公安局成功打掉一个网络传销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冻结资金344万元。该案是临汾打击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破获的首个成功案例。 据悉

    近日,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公安局成功打掉一个网络传销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冻结资金344万元。该案是临汾打击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破获的首个成功案例。

临汾市尧都区公安局打击“微创联盟”传销网站

    据悉,今年3月,尧都区公安局接到山西省公安厅转交的名为“微创联盟”的疑似传销网站线索核查指令后,经侦大队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摸排。

    经初查,发现该平台自2018年年底开始运营,参与人员900多人,涉案金额近2000万元。专案民警分析其信息流、资金流,梳理平台涉案人员身份、资金运作模式等情况,落地核查犯罪团伙的组织架构及主要犯罪嫌疑人。

    搭建“微创联盟”空壳网络投资平台,以高息引诱人员入会,设置升级门槛,巧立退出机制,防范“塌台”风险,循环式套牢资金,层级式发展会员。一个以山西省临汾市为中心辐射全国的新型网络传销团伙悄悄蔓延,经过两个多月的工作,专案组发现该平台人员剧增至5000多人,涉案金额达8000多万元,平台进入活跃发展期,侦查工作也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资金流是涉众型经济犯罪的“DNA”,是侦破案件的关键。专案组结合资金查控平台的情况,“引进”资金分析师,抽丝剥茧对数十万条交易数据进行对碰分析,终于查找到该平台资金交易的资金池——“沉淀账户”,核查出沉淀资金464万元。

    在掌握平台资金流的基础上,专案民警充分运用公安警务云平台,将5000多名会员的层级架构、工作分工、人员分布、获利情况等数据纳入模型进行分析,成功获取了涉案全部人员的层级架构图,遂将何某某、刘某某、杨某某、贺某某、张某某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纳入侦查视线,摸排其活动轨迹及藏匿地点。

    5月21日,专案组展开集中收网行动,在尧都区抓获涉案的刘某某、杨某某(该二人为团伙主要成员)和崔某某3名犯罪嫌疑人。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杨某某对组织领导传销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原来,2018年10月,发起人何某某联合刘某某、杨某某、贺某某、张某某四人创建“微创联盟”互帮互助“空壳”网络投资平台,将IP地址设在境外,以高息招揽人员投资,犯罪嫌疑人通过系统后台操控账户匹配,从中获取巨额资金。

    专案组根据落网嫌疑人交代的信息,先后在山西太原市、临汾尧都区、侯马市、霍州市、河南郑州市等地侦查摸排主要犯罪嫌疑人的踪迹,于5月26日、8月24日两次实施突击抓捕,抓获何某某(该平台发起人)、张某某、贺某某(该二人为团伙主要成员)和张某(该平台技术员)、杜某某、何某某(该二人涉嫌包庇犯罪和组织领导传销罪)6名犯罪嫌疑人。

    经查,该团伙以高息吸纳人员入会,成员发展6名下线才可以升级,每发展一名新会员和新会员再发展下线会员,平台会给予3%至5%动态奖励资金,会员排单买入(每1000元为1单,最高为5单),订单匹配成功后,将资金转入平台提供的账号中,会员买单时还需购买并使用服务包(1单使用1个服务包,1个服务包10元)。

    犯罪嫌疑人将平台返利设为7天一个周期,会员只有在追加投资的情况下,才可以提取上次投入本金及相应的7%的利息,如此循环投入,保证平台运营,防止资金链断裂和会员流失。如会员两个月没有发展新人,参与买单利息降到日息0.6%计算。平台还系统设定“排单”方式控制入场(投资)和出场(兑现)人员数额,始终保持会员入场资金大于被匹配出场的资金,同时,以会员资金差额及向会员出售服务包赚取收益。

    为获取利益,犯罪嫌疑人在没有任何实体经营的情况下,采取用会员买入订单的资金支付会员退出订单的本金、相应利息及动态奖励资金。嫌疑人通过后台人为操作匹配账户,将会员的投资差额匹配到平台的系统账户中,经过几次转账将资金转入“安全”账户,并自由支配资金。

    经查,该平台投入运营以来,团伙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通过平台获利近140万元(其中109万余元用以购买比特币和“以太坊”数字币,获取利益用于核心人员二次分红)。

    目前,涉案的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尧都区公安局刑事拘留,4名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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