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正酱香酒涉嫌传销?不过是小记者的敲诈之举
CCTV《信用中国》经过九个多月的社会调查和官方查证,确认雄正酒业是一家值得信赖和推荐的公司。中央电视台著名主持人水均益大赞:“简直就是茅台酒啊 真是官方茅台,民间雄正啊。
任何一名入门的记者首先接受的教育,都是从新闻三要素开始的:及时、准确、真实。
新闻存在的基本要求就是内容真实,新闻一旦失去真实就违背了其基本原则。违反客观真实性的报道不惜靠造假来获取社会关注或达到个人利益,最终会遭到法律的制裁,也将遭到公众的唾弃。
记者是社会大众了解外界的眼睛,如果这双眼睛戴上了有色眼镜:磨灭了新闻该有的真实性,那将会给媒介行业带来浓重的黑点,降低媒介的公信力,稍有不慎还有可能对无辜的企业和人事造成伤害。
雄正酒业董事长张再彬和著著名慈善家曹德旺
比如,已有21年的贵州雄正酒业旗下品牌“雄正酱香酒”就被不良记者以要求广告赞助被拒,捏造成传销并行文在网络肆意传播!此事对人们心目中的“老土家”雄正酱香酒带来一定影响,所幸CCTV《信用中国》力挺解围。
据悉,2018年1月21日,雄正酒业在贵阳国际会议中心举办年会时,某自称为记者的人来找董事长张再彬明确要求商务合作被婉拒后,被尾随至卫生间索要联系方式。不久后,该人联系张再彬要求他赞助他推荐的论坛活动(并说明需交纳费用10万元),并以“如果不赞助活动,将以传销为名,撰写雄正酒业相关的文章进行发布”的勒索敲诈口吻予以威胁。事后,该记者多次联系张再彬以报道传销等不实内容来敲诈。
据《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令人不齿的是,此记者通过短信短信以参加活动为名索要费用无果后,该记者撰写“雄正酒业涉嫌传销一文”并利用自媒体进行传播,此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威胁行为,对雄正就业带来了不良负面影响。这已经造成了严重的勒索敲诈的犯罪行为,还玷污了整个媒介,说他是媒体的毒瘤也不为过。
除此之外,一些自媒体以谣传谣,为博取关注附和此不实文章,这些热点为王的自媒体也成为了帮凶。所幸在雄正酒业做出官方声明真实情况后,西南商报、大众生活报等主流媒体、网站等也纷纷转载并予以证实“雄正酒业涉嫌传销”一文的虚假性,前来力挺。
“雄正酱香酒”是雄正酒业的主打品牌,寓意“雄风百年.正德天下”。作为前英国首相布朗在中国欢迎晚宴的指定用酒,雄正酱香酒以入口香郁、味感醇厚、余香绵绵深受国际政要、广大客商和业内人士的广泛青睐,也吸引了CCTV《信用中国》的镜头前来力挺平复此次风波。
雄正酒业董事长张再彬和前英国首相布朗
熟悉贵州雄正酒业的大众都知道,作为仡佬族传承企业,董事长张再彬是“仡佬族酿酒技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是雄正酒业最靠谱的背书人。最早在贵州以“老土酒”、“老土人家”等品牌推广酱香白酒,是“中国AAA级信用企业”、“商务部认证信用企业”、还曾获首届贵州省质量奖“金鼎奖”称号,同时品牌“雄正酱香酒”还是“国际领袖北京之夜暨布朗首相欢迎晚宴指定用酒”。
贵州省政协原政协副主席,第七、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九届全国政协委员,《让世界尽早喝上茅台酒》的作者王录生先生,经过多年的研究,得出结论:在茅台镇3.8公里范围内生产的,采取仡佬族传统工艺酿造的酒,都属于茅台酒系,雄正酱香酒就是产于这个核心产区范围内的。
2018年3月,CCTV《信用中国》栏目组还亲临贵州雄正酒业做取景拍摄,挖掘仡佬族酿酒技艺文化,同时在2018年12月CCTV老故事频道还播放央视著名主持人水均益先生对雄正酒业董事长张再彬的专访,并表示“这么好的酒,简直就是茅台酒啊!真是‘官方茅台,民间雄正’。
此次力挺,“雄正酱香酒”正式成为CCTV老故事《信用中国》栏目上榜品牌,为这次不良媒体行为带来的风波一记打脸,在雄正酒业更入人心的同时,也是提醒大众媒体,严守新闻基本规则,不要轻易触犯违规违法的底线。
霄云老师热线:18600831054(8:00-21:00咨询)
- 如果这个是骗局,国家为什么不管呢?那就让你看看管的有哪些?
- “平负债、赚1.5个亿 ”秦皇岛中绿传销美丽的谎言
- 中宁县:联合整治显成效两部门联合向聚集式传销挥出“组合拳”
- 走路就能赚钱?小心,这是传销骗局!宁远警方刑拘6名嫌疑人
- 雄安新区开展“禁传销 促稳定 共建和谐社会”打击传销宣传活动
- 传销女头目被抓,一起了解她背后的“民间自愿互助理财”
- 【案例】“翡翠城”互助拍卖资金盘,操盘团伙等10人被判刑,最高
- 如何分辨自己朋友是否在传销?如何分辨自己被邀约进入传销?
- 我们不小心误入传销组织后该怎么办呢?36计,走为上策!
- 回顾前权健老板束昱辉:年销量两百亿元,号称要花21亿买梅西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反传销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网站电子邮箱:fcx365c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