挣大钱?就得多投钱,多拉下线?结果头目被抓判刑
“在这个渠道上如何能挣钱?挣大钱?就得多投钱,多拉下线,挑选天数多,倍数多,挣得就多,多拉下线,拉的越多他们出资的越多,奖金就越大。”实际上这是犯罪活动,该犯罪团伙将骗来的钱,经过购买“比特币”的方法分赃。
近来,莱州市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宣判。该案值得一提的是,大都被告人及辩解人均辩解称,他们树立的是传销渠道而非欺诈渠道。那么该案到底是传销仍是欺诈呢?
2017年新年前后,李松胜伙同李想、夏旺旺、谭光远、董鑫五人协商树立一个虚伪的资金盘,并在河南省郑州市蓝宝湾租借工作场所,后经协商达到一致,树立“美国凯特国债逆回购渠道”,方案经过传销的方法来运作该项目,设置高回报、高收益招引别人出资,终究经过购买比特币的方法分赃。
期间,五人各自分工,李松输赢责制造宣扬视频、包装及联络付出渠道,李想担任联络制造网站及网站保护,夏旺旺担任财政,谭光远和董鑫担任商场推行以及购买比特币的方法分赃。
2017年3月份,李想联络张某制造渠道网站,网站可以操控收益点数动摇、份额状况。2017年4月份,网站做成后,李松胜将前期制造的宣扬视频、图画等参加网站,李想购买域名、服务器,网站开端工作。
期间,李松胜联络多家付出渠道,先后将北京智汇金联科技有限公司、智付电子付出有限公司等付出渠道接入网站。自2017年5月17日至7月11日,先后经过多个付出渠道账号接纳客户出资资金近3000万元。
为了躲藏资金,李松胜、李想、夏旺旺、谭光远、董鑫等运用渠道资金购买'比特币"的方法将渠道资金转出,再将"比特币"进行分配并出售后变现。变现后,李松胜先扣取10%,然后按照“焦作团队”的成绩的5%支取提成,其他的由李松胜、李想、夏旺旺、谭光远、董鑫五人平分。至案发,已查明的用于购买比特币的资金数额高达774万余元。
渠道工作后,陈某、宋某某、赵某、贾某、康某、王某某、吴某、杨某、刘某某、原某明知是欺诈渠道,仍活跃推行并拉人进渠道出资,李想先后屡次按照拉人出资额的5%发放提成。
2017年7月11日,李松胜、李想等五人将“美国凯特国债逆回购”渠道网站封闭,中止该欺诈活动。
2018年10月12日,莱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欺诈罪对上述十五人提起公诉,莱州市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揭露开庭审理了此案。在审理过程中,因为该案需求补充侦查,在补充侦查后,法院持续审理了此案。
庭审中,李松胜的辩解人辩解称,“该案定性为安排领导传销活动罪更为精确。最初李松胜、李想等五人初衷是树立一个传销渠道而非欺诈渠道,该渠道便是以后边客户的资金来付出前面客户的获利,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占用客户一部分资金购买比特币,低买高卖,赚取比特币的差价再来付出客户的获利,而非是欺诈客户的资金。这个项目,经过拉人头、树立引荐奖、团队奖,使上下线客户之间构成传销安排活动中的层级联络,而且李想也供述,他最初找人做该涉案网站时,就明确要求该网站具有直销功用。”
李松胜当庭供述,“国债逆回购这个项目渠道,不是为了欺诈,他们终究的意图是为了打造一款虚拟钱银k币,然后经过与国表里交易所协作,使用商场行为拉升原始的k币的价值,然后把原始的k币配售给原始客户,这样就可以让原始客户挣钱。”
法院以为,该渠道尽管树立了开展客户出资可获得引荐奖等的形式,但不是以开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根据,而是直接为了欺诈更多被害人金钱。且从犯罪构成要件看,各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应当构成欺诈罪,而非安排、领导传销活动罪。
8月15日,莱州市人民法院按照相关法令的规则,以欺诈罪,别离判处李松胜、李想等十五人十三年到缓刑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十万元到三万元不等的罚金,涉案赃物以及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由扣押机关依法发还被害人。[此文来源于金融圈套预警,版权归原作者,如有侵权,请联络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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