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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警方打掉以“天津天狮”为名的传销团伙 多人被判刑

发表时间:2018-01-22文章来源:中山日报总浏览数:
本报讯 记者于2018年的1月21日获悉,在广东省的中山市的三乡警方辛苦调查下,一帮打着“天津天狮”旗号的传销团伙被打击掉。多人被判刑。以郝某国、蒙某满为首的26人是“天津天狮”传销组织成员

本报讯 记者于2018年的1月21日获悉,在广东省的中山市的三乡警方辛苦调查下,一帮打着“天津天狮”旗号的传销团伙被打击掉。多人被判刑。

以郝某国、蒙某满为首的26人是“天津天狮”传销组织成员,他们以推销“产品”为名,要求新参加的传销人员缴纳人民币2800元购买一份“产品”,才能取得加入或发展下线的资格。

该组织按照“主管”、“经理”、“主任”、“业务代表”、“业务员”的顺序组成五个层级,根据卖出“产品”数量和发展下线人数,形成上下级关系。传销人员根据其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数量,按不同比例从中获得返利,以此非法敛财。

他们以找工作、找对象等为由将人骗至中山,要求缴纳2800元购买“产品”,并采取搜身、扣留随身物品和灌输理念、恐吓、不准自由通信及出入等方式非法限制人身自由。

2017年4月24日,三乡警方一举捣毁该传销团伙。2017年11月27日,郝某国等7名“主任”以上层级的被告人被判犯组织领导传销罪、非法拘禁罪,获刑1年11个月至2年6个月不等,并被处5万至10万元不等罚金,另外19名被告人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刑11个月至1年3个月不等。郝某国等部分被告人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近日被市中院终审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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