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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邦商城”就是传销 执行总裁传销罪获刑

发表时间:2017-11-23文章来源:中国江苏网总浏览数:
  本报曾独家揭露“博邦模式”风险,连续报道提醒市民谨慎投资  ■深信赚钱“新模式”,不少市民投资“博邦商城”  2016年2月份起,在一些淮安市民微信朋友圈里出现一种叫做&ld

  本报曾独家揭露“博邦模式”风险,连续报道提醒市民谨慎投资

  ■深信赚钱“新模式”,不少市民投资“博邦商城”

  2016年2月份起,在一些淮安市民微信朋友圈里出现一种叫做“博邦商城”的上下线赚钱新模式。只要经过微信好友推荐,扫描朋友发送的二维码,就进入了“博邦商城”的微信公众号。在完成注册等相应手续后,通过微信公众号进入“微博商城”网站首页,市民花费一定金额,购买商城中的茶和油,就可以成为VIP消费商。博邦商城按日返还虚拟货币“米米”(1米米相当于1元人民币),最高投入7200元,至少可以返回2.2万元。

  在博邦商城中,前来投资的市民被分为VIP消费商、初级经销商、高级经销商、初级投资商、高级投资商、股东商等六个层级,层级越高,每日返还的“米米”也就越多,这也意味着返还的人民币越多。不过,要想获得更高的层级,必须不停地发展下线,前往博邦商城投资。在巨大的利益引诱下,一时间不少淮安市民纷纷加入博邦商城,并且发展自己的亲戚、朋友、熟人前往投资。

  然而,2016年5月25日凌晨,“博邦商城”微信公众号突然删除所有内容,只在历史记录中贴出相关消息称,平台暂时关闭,相约8月份。

  “我们投的钱还没有收回!”“我们有的货物都没有寄到呢!”“所有数据都没有了。重开,我们投入的钱他们还会认吗?”部分投资“博邦商城”的淮安市民愤怒了,数个维权微信群相继建立,一些市民前往派出所报警。2016年5月26日,翟某前往涟水县公安局投案;当年7月30日,翟某的上线赵某也前往涟水县公安局投案。案发后,赵某、翟某分别退出非法所得10万元、9万元。

  ■“博邦商城”就是个传销陷阱,相关人员终获刑

  记者昨日从相关部门获悉,近日该案已经审理终结。

  涟水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2月19日,孙某(另案处理)通过微信,发送湖南博弈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开发的“博邦商城”微信平台及其个人“博邦商城”二维码给被告人赵某。赵某进入“博邦商城”进行注册投资后,又通过微信分享二维码发展了被告人翟某等人投资。由于发展下线迅速,成效显著,2016年3月28日,湖南博弈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长肖某某(另案处理)通过网络发送任命书,任命被告人赵某为该公司执行总裁。

  赵某多次在“博邦商城”会员聚会上以“博邦公司”副总裁的身份发表讲话。为了获取更大经济利益,赵某、翟某以发展下线的方式提升自己的级别来获取更高返利,同时两人发展的下线也以同样方式发展下线提升自己的会员级别。如滚雪球一般,仅仅两三个月的时间,“博邦商城”在淮安微信朋友圈里越滚越大。截至案发,被告人赵某达到股东商级别,共发展9级41人,非法获利10万元;被告人翟某达到高级投资商级别,共发展下线8级39人,非法获利人民币9万元。

  涟水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翟某以缴纳费用方式,获得加入资格,通过发展人员晋升层级来获取更高返利,并以此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且系共同犯罪。被告人赵某、翟某犯罪后能够主动投案自首,并退出违法所得,可酌情从轻处罚。因此,法院判决赵某、翟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赵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处翟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千元。赵某违法所得10万元,翟某违法所得9万元,上缴国库。

  提起“博邦商城”,不少市民依然有印象。从2016年2月份至5月份,在淮安微信朋友圈里曾疯狂传播一个叫做“博邦商城”的上下线赚钱新模式。2016年5月19日、20日,本报独家连续披露博邦模式存在风险,提醒市民谨慎投资。5月26日,本报再次刊发《“博邦商城”平台突然关闭部分市民建维权群并报警》报道,为市民维权支招。

  记者昨日从相关部门获悉,近日,涟水法院经审理判决,“博邦商城”主要涉案人员赵某、翟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赵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判处翟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赵某违法所得10万元,翟某违法所得9万元,上缴国库。

  2016年5月19日封5(本报报道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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