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灞桥法院审判传销头目1年,并处罚金8000元
近日,灞桥法院一审判处传销头目柯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宋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8000元。
去年12月31日,西安警方接到报案称,西航花园小区B区某户有传销窝点,民警到达现场后,将涉嫌传销的柯某等6人带回审查。今年1月4日,警方在西航花园小区骞柳一区某户将涉嫌传销的宋某等8人及一些传销资料查获。
该传销组织没有具体商品,也不提供劳务,主要靠拉人头发展下线。去年2月,柯某姐姐被弟弟介绍进传销组织,“弟弟在传销组织里是经理级别,我投资了36800元并发展了两个下线,俩下线分别投资近7万元、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