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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警方破获“檀香种子”可赚大钱的网络传销案

发表时间:2019-06-21文章来源:法制日报总浏览数:
成功破获一起涉案3万余人、涉案数额特别巨大、涉案分公司200余家、遍及20多个省市、自治区特大网络传销案件,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闫某、赵某、宋某及张某等特大传销案骨干人员。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以“网上创业”“网络营销”“虚拟货币”等名义,大肆发展网上传销会员,从事非法网络传销活动,成为扰乱经济秩序、造成金融风险的主要犯罪类型。

 

近期,山东平原县公安局加大对网络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成功破获一起涉案3万余人、涉案数额特别巨大、涉案分公司200余家、遍及20多个省市、自治区特大网络传销案件,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闫某、赵某、宋某及张某等特大传销案骨干人员。

山东警方破获“檀香种子”可获取高额回报的网络传销案

 

发现线索专案攻坚

 

2017年11月,平原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在工作中获取一条重要线索,发现一家名为“国脉控股集团”的公司利用网络平台为工具,以投资“檀香种子”可获取高额回报为诱饵,让会员缴纳入门费,并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依据,诱使公司会员发展、吸收下线,骗取巨额钱财。2017年11月2日,平原县公安局以“11·02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对该案立案侦查。

 

为加大案件侦破力度,2017年12月1日,平原县公安局从经侦大队抽调精干警力成立“11·02传销案”专案组。在连续6个多月的侦查工作中,专案组民警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技侦支队的大力支持下,在县公安局情报、法制、刑侦、网安、特巡警、出入境等兄弟部门的全力配合下,多次往返深圳、广州、杭州、吉林等多个城市开展工作,行程达五万余公里。

 

因涉案公司总部位居广东省深圳市,2018年3月23日,山东省公安厅经侦总队致电广东省公安厅经侦总队请求广东警方予以全力协助。正是因为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案件侦破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深入研判锁定嫌犯

 

案件取证资料显示,国脉公司宣称,只有通过投资“1000元”、“5000元”或“10000元”不等的数额后,方可成为国脉公司会员,从而达到非法获利的目的。结合会员投资金额,专案组围绕“资金流、人员信息流”等要素,从网络传销人员下线低层人员出发,对该案的资金动态进行追踪分析,绘制资金流向图,呈现可疑账户并推断账户持有人在该案中的作用,进而分析“11·02传销案”传销人员的组织架构。

 

经过90多天的认真梳理,专案组民警共调查嫌疑账户5000余个,分析账户数据10余万条,通过对犯罪资金的动态追踪、分析,一个遍及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的网络传销犯罪组织浮出水面。

 

专案组民警根据资金分析呈现出来的传销人员架构,逐层梳理,再结合会员微信群里显示的部分内容,对国脉控股公司涉案数据进行深入研判。

 

一是结合资金池分析涉案公司的主要头目。专案民警经过对数千个账户进行分析研判跟踪梳理,发现低层会员的涉案资金最终流向一名叫张姓女子的资金账户。通过查询,此张姓女子并非国脉控股公司会员,但其丈夫正是某某公司的董事长闫某。据此,结合公司内部宣传资料,专案组确定闫某为该网络传销犯罪组织的1号人物。

 

二是结合大额资金流向分析涉案公司的主要骨干成员。专案组民警发现多数分公司法人的资金不断通过部分过桥账户流入资金池,经侦查发现,这些过桥账户的开户人正是国脉控股公司部门负责人或分公司的法人。至此,犯罪嫌疑人的面目已经基本清楚。为确保对该犯罪组织打击不断层、不断级。

 

专案组确定了“打头目、削主干、端底层”的办案思路,并锁定计划收网的犯罪嫌疑人,除去1号人物董事长闫某外,还有2号人物赵某(某某公司传销项目具体负责人),3号人物宋某(某某公司传销项目具体承担宣传任务的负责人),与某某公司山东某分公司法人张某。

 

周密部署成功抓捕

 

国脉控股公司总部位于深圳市中心地带的高层写字楼上,抓捕条件有限,收网必须确保安全,否则功亏一篑。

 

2018年3月30日凌晨,专案组兵分多路对深圳总公司与山东分公司的闫某与张某进行同时收网。经过连续10个多小时的工作,当日上午11时许,犯罪嫌疑人闫某、张某分别在广东省深圳市公司总部与山东省滨州市某小区内落网。与此同时,所有涉案资金账户被专案民警冻结。

 

由于工作措施得力,2018年4月1日,犯罪嫌疑人赵某在深圳市准备越境潜逃时被专案民警当场抓获;又经过连续9天的工作,2018年4月10日,犯罪嫌疑人宋某在吉林省长春市落网。至此,计划收网的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被一网打尽,位居广东省深圳市的公司总部被彻底摧毁。

 

四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初期,均拒不交代其犯罪事实,特别是犯罪嫌疑人赵某与宋某,一副一无所知的样子,问什么也闭口不答。面对狡猾的犯罪嫌疑人,专案组民警并没有气馁,而是结合现有证据,运用多种攻心战术对犯罪嫌疑人发起了强大的心理攻势。功夫不负有心人,四名犯罪嫌疑人最终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

 

据交代,2016年12月以来,某某公司宣称,投资某某种子10个月后可以获取5倍的静态收益,公司另设直推奖、团队奖等奖项作为动态收益。所有收益数额最终会转化为积分,用于购买国脉公司的股权或虚拟货币,以获取更高比例的收益。为达到更高额非法获利的目的,进一步扩大会员数量,某某公司通过微信群采用各种宣传方式,拓宽宣传覆盖面,最终在全国范围内发展会员3万余人,涉案数额特别巨大,涉案分公司200余家,遍及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

 

2019年4月4日,平原县人民法院对四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依法判决,闫某、赵某、宋某、张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半、五年半、3年10个月和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分别被处罚金。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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